2014年7月27日星期日

李洪志的“禁欲令”

——“神仙夫妻”同样需要性
  性是人类的正常需求,是夫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李洪志偏偏反其道而行之,对此指指点点。他对弟子说:“在高层次上看,说常人在社会中简直就是和泥,不嫌脏,在地上和泥玩呢”,“只有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,才能上层次,才能达到最高境界”(《转法轮》)“年轻的大法弟子,没结婚一定不能有两性行为,结婚的更不能出这种事”(《2006年洛杉矶法会讲法》)在“禁欲令”的蛊惑下,弟子们将性视作肮脏的东西,违心与之割裂,饱受情欲的煎熬。

  照此说法,李洪志贵为“宇宙主佛”,应早已从心理和生理上将自己“咔嚓”了。事实恰恰相反,李洪志与李瑞这瘫“泥”却“活”得水乳交融、有滋有味。俩口子不仅“活”出了女儿李美歌,还从中国的长春“活”到了美国纽约。这就奇了怪了,“神仙”与他老婆干那事儿时就不嫌脏吗?或许是觉察到自己结婚生女与“禁欲令”的矛盾冲突,李在随后的“讲法”中打了相应的补丁:“这是人的地方……师父会像人一样的表现,不会对谁像神一样”《二十年讲法》,“弟子中有些年轻人我希望你们还是要成家立业的。年轻人还要给未来的人留后代的,你们还要为未来的新人类留下修炼的方式呢”(《二零零九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》)言下之意,既然“师父”是以人的面目出现的,弟子能以生育为目的结婚过性生活,自己这样做也不算违章。

  李洪志能自圆其说吗?当然不能,理由有二。其一,李洪志若要禁欲,该找一个法轮功习练者做老婆,万万不该与一个不练功的普通人李瑞结婚。因为连普通弟子都知道,走在“神”路的弟子是不能与“常人”通婚的,否则弟子一旦禁欲,“常人”配偶定然不依,家庭危机不断,长此以往,婚姻关系迟早终结。李洪志与李瑞的夫妻关系已维系30多年之久,这就说明他们是有正常性生活的;其二,据境外人士透露,1997年李在泰国期间,曾出入色情场所,洗“鸳鸯浴”,接受色情服务。另据原弟子景占义披露,早年,李洪志在北京“传功”时,曾住在一名女学员家里,后来该女学员到中央信访部门告李洪志对她行为不轨。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